踮起脚尖
张一一
0岁时。我在娘胎里踮起脚尖,老娘很痛,很痛。不久,我出生了。
1岁时。我想要踮起脚尖。我失去重心,摔得很痛,很痛。业已失宠的姐姐在背后看着我冷笑,她说:你以为你是齐天大圣、哪吒三太子还是金刚葫芦娃啊?原来,“天生异禀”,那只是神话故事里才有的。
2岁时。我终于可以踮起脚尖。最高记录是连续踮11秒。这个记录后来被比我小11岁的小侄子给轻松打破。我想他是喝了牛奶的缘故,不是三鹿奶。
3岁时。我偷偷喜欢上了邻居家的吴芳芳。吴芳芳比我小11天,却比我要高出11厘米之多,被她拉着一起背对背比高时,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踮起脚尖。
4岁时。我去幼儿园报名。幼儿园的人真多啊,白洁老师的腿跟她的超短裙一样的洁白,想偷看白洁老师洁白大腿的家长比小朋友还要多太多,我没有办法不踮起脚尖。
5岁时。我当上了人人流口水的一年级班长,司职伟大的周一擦黑板工作。黑板是那样神圣那样高,即使踩在小板凳上,我还是得踮起脚尖。
6岁时。吴芳芳和高年级的王八蛋好上了。每一次从王八蛋身边有意无意的经过,我都会要踮起脚尖,假装优越却不无忧郁地走过。
8岁时。每一个夜深人不静,我都会徘徊在吴芳芳家的楼下,哼着李春波的《小芳》和周华健的《花心》,端着老爸喝剩的小瓶二锅头,吹着跑调的口哨,不时还会踮起脚尖,眼巴巴向一个窗口不停张望,多么希望能看到一眼那个人,或者能被她看到。
10岁时。小学毕业的那个暑假很漫长,很无聊,吴芳芳撺掇我带她去偷桃。我踮起脚尖,用一根竹竿把半生不熟的桃一一击落,我没有去想《西游记》里的人参果,这时侯,桃便是一个个爱情的果实,让我如此地陶醉和幸福。不幸的是,我被主人家发现了,抓住了,叫家长了,但我始终很坚强很义气地没有供出当时躲得飞快的吴芳芳。吴芳芳那天晚上用她一角五分的全部积蓄给我买了垂涎已久的冰棍,她羞涩地告诉我,其实她一直喜欢的是我,她和王八蛋在一起,不过是为了让我吃醋而已,她说我真是一只“呆头鹅”。那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夜晚。
11岁时。上初一了。吴芳芳和我却不在同一个班,这是一件痛苦的事情。每天上午的课间操,我都会要踮起脚尖,找寻着另一个班级的方向,那可以慰藉我懵懂少男的多少相思。
13岁时。吴芳芳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落落大方,是全校公认的“校花”,每当听到背后有人夸她漂亮时,我都会有一种小小的满足感。我这时已比她高出11公分,再不需要刻意在她身后踮起脚尖。
17岁时。我成为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,吴芳芳因为在高考考场上踮起脚尖,成绩被取消,回家后哭得像泪人儿一般。这个暑假,我怎么也找不着她。
18岁时。我在大学社团里学跳探戈舞,每一次踮起脚尖,我都会想起小时和吴芳芳一起比高、一起偷桃、一起吃冰棍、一起数星星的那些个白天和夜晚,不自觉黯然神伤、忧愁挥之难去。
20岁时。在我意气风发从大学堂回村里的那一天,吴芳芳上了那个被称作“全县首富”老男人的宝马车,跟他移民去了遥远的英吉利。我在村口踮起脚尖,呆呆地、傻傻地、痴痴地,直到人与车消失不见,没有留下一束烟。
22岁时。现实与理想的落差实在太大,我找工作一次又一次地碰壁,前途一片渺茫,对生活的态度从希望到失望再到绝望,我几乎丧失了生活下去的勇气。我站在22层的高楼上踮起脚尖。我没有跳下去,我不是怕死,而是怕痛。
30岁时。通过不断改掉毛病改进方法,不断沉淀积累,不断努力坚持,我终于小有所成,这时我才明白,踮起脚尖,只是为了让自己站得更高,看得更远。
50岁时。我笔耕不辍,终于获得了世界上最牛逼的“杀死板鸭文学奖”,在雾都伦敦白金汉宫那一个让无数文人骚客津津乐道的颁奖礼上,我第一个感谢的人不是国家,不是父母,是吴芳芳。如果没有她当年为我遮挡吸引了监考官的视线,我就不会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把她的高考作文抄完。在颁奖台上,我真的能感受到台下有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,我踮起脚尖,那身影虽近在咫尺,却依稀不可见。
70岁时。我叶落归根荣归故里。我不时会拄着拐棍,颤巍巍地,在村口,眺望着,踮起脚尖。这时候,总能回忆起那许多遗失的美好,那一些刻骨铭心的人与事。我摇摇头告诉自己,我也曾年轻过,爱过,错过,痛过。(注:本文曾入选《零分作文》,获评“史上最差高考作文”)